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 程勘察资质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资质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资质。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适用于非市政供排水项目)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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