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延续须符合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均须满足。)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5.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供排水_设计类)的人员中选取。(适用市政供排水项目)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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