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②所要求的有效的企业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1)或(2)或(3)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要求:具备(1)或(2)或(3)资质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所有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企业类别分别为:“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勘察单位须持有“工程勘察企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须持有“工程设计企业”诚信档案。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4.6.1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4.6.2拟派勘察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勘察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